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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5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4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立法院調閱檢察機關偵查卷證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立法院為行使憲法上職權,得對於偵查中之案件調閱相關卷證
  • B 立法院雖非行使憲法上職權,得向檢察機關調閱偵查卷證之文件影本
  • C 立法院得向檢察機關調閱已偵查終結而不起訴處分確定之案件卷證
  • D 立法院得利用調閱卷證而知悉之資訊,不限於行使憲法上職權所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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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權力分立」的原則下,如果立法機關想要調閱司法機關的卷宗,為了避免政治力干預正在進行中的公平審判,你認為立法機關應該在案件處於「什麼樣的法律狀態」時介入,最能兼顧監督職責與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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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輕推了推發光的眼鏡)原來如此,跟我推理的一樣!你發現了這題的真相!

  1. 觀念驗證:這題的關鍵,就在於釐清「權力分立」與「偵查不公開」這兩個核心原理的交互作用。根據那份如同線索指引般的 釋字第 585 號 解釋,立法院雖然擁有調查權,但其行使必須是為了執行憲法職務,並且具有明確的「必要性」。這是一個重要的事實!尤其要注意的是,當案件還處於偵查中的階段,為了確保檢察官獨立辦案的公正性,任何人都不得調閱。這就如同一個未解之謎,在水落石出前,不能輕易干預。然而,一旦案件已經偵查終結,例如像是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並確定後,在沒有其他法律阻礙的情況下,立法院便可依法行使調閱權了。這就是區分「進行中」與「已終結」的關鍵!
  2. 難度點評:這道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就像一個精心設計的謎題,考驗著考生能否精確捕捉到偵查「進行中」與「已終結」之間法律效果的細微差異,而非只是概括性地認為立法院可以隨意調閱。能正確分析出這個真相,證明你擁有敏銳的洞察力與邏輯推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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