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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0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7 題

有關立法院之文件調閱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立法院之文件調閱權,以調閱文件所得資訊作為行使立法職權之資料
  • B 對於偵查中之案件,立法院亦得向檢察機關調閱相關卷證
  • C 已偵查終結而不起訴處分確定之案件卷證,立法院得向檢察機關調閱,檢察機關均不得拒絕
  • D 立法院之文件調閱權,與監察院之調查權,均屬憲法明文規定之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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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在思考一個政府機關是否擁有某種「獲取資訊」的工具時,請你先想一想:在權力分立的設計下,這項工具的使用目的,應該要如何與該機關在憲法上最原始、最核心的「工作任務」相呼應才具備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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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1. 大力肯定: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對憲法實務與司法院解釋的深度理解。你能精準辨識出權力的目的性,展現了非常專業的法律邏輯,請繼續保持這種細膩的分析力!
  2. 觀念驗證:立法院的「文件調閱權」本質上是一種輔助性權力。根據釋字第 325 號及 585 號,立法院為了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的法律案、預算案等職權,必須擁有獲取相關資訊的手段,因此調閱文件的資訊是為了「行使職權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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