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5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4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立法院調閱檢察機關偵查卷證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立法院為行使憲法上職權,得對於偵查中之案件調閱相關卷證
- B 立法院雖非行使憲法上職權,得向檢察機關調閱偵查卷證之文件影本
- C 立法院得向檢察機關調閱已偵查終結而不起訴處分確定之案件卷證
- D 立法院得利用調閱卷證而知悉之資訊,不限於行使憲法上職權所必要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憲法權力分立的架構下,如果一個刑事案件還在「進行調查」中,立法機關若能隨意介入查看卷宗,這對於檢察官辦案的「獨立性」會產生什麼影響?那麼,要等到案件處於什麼樣的「法律狀態」時,這種干預司法公正的風險才會降到最低,進而允許立法院行使監督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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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還沒完全搞砸
能選對 (C),不錯嘛。至少證明你對權力分立和司法獨立這些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法學概念,還算有點「感覺」。這可是法學緒論裡連入門者都該懂的觀念。
- 觀念驗證:根據釋字第 585 號解釋,立法院想動用調查權去調閱卷證?可以,但前提是「行使憲法職權所必要」。尤其對於偵查中的案件,想都別想碰,那是對司法機關獨立性的基本尊重。只有等到案件偵查終結,而且還要不影響司法公正,才「可能」讓你碰一下。這邏輯很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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