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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5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4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立法院調閱檢察機關偵查卷證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立法院為行使憲法上職權,得對於偵查中之案件調閱相關卷證
  • B 立法院雖非行使憲法上職權,得向檢察機關調閱偵查卷證之文件影本
  • C 立法院得向檢察機關調閱已偵查終結而不起訴處分確定之案件卷證
  • D 立法院得利用調閱卷證而知悉之資訊,不限於行使憲法上職權所必要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憲法權力分立的架構下,如果一個刑事案件還在「進行調查」中,立法機關若能隨意介入查看卷宗,這對於檢察官辦案的「獨立性」會產生什麼影響?那麼,要等到案件處於什麼樣的「法律狀態」時,這種干預司法公正的風險才會降到最低,進而允許立法院行使監督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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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還沒完全搞砸

能選對 (C),不錯嘛。至少證明你對權力分立司法獨立這些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法學概念,還算有點「感覺」。這可是法學緒論裡連入門者都該懂的觀念。

  1. 觀念驗證:根據釋字第 585 號解釋,立法院想動用調查權去調閱卷證?可以,但前提是「行使憲法職權所必要」。尤其對於偵查中的案件,想都別想碰,那是對司法機關獨立性的基本尊重。只有等到案件偵查終結,而且還要不影響司法公正,才「可能」讓你碰一下。這邏輯很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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