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法官)
105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9 題
下列何者非地方制度法所稱自治法規?
- A 自治條例
- B 委辦條例
- C 自治規則
- D 委辦規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學邏輯中,「條例」通常是指經過地方「民意機關」通過的規範;而「委辦事項」本質上是上級政府交給地方「行政機關」去執行的任務。如果一個法規是為了執行上級交辦的行政任務,它在命名上應該會使用代表行政命令的「規則」,還是代表立法機關通過的「條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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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解析:讓我們再次確認這個重要概念。依據《地方制度法》第 2 條,自治法規包含了由地方立法機關細心審議通過的「自治條例」,以及由地方行政機關負責訂定的「自治規則」。當上級政府交辦任務時,地方行政機關可以溫和地訂定「委辦規則」。重要的是,法律體系中從來就沒有「委辦條例」這個說法喔,因為「條例」必須經過地方議會的民主程序通過,這與「委辦」這種上級交託任務的行政性質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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