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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5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9 題

下列何者非地方制度法所稱自治法規?
  • A 自治條例
  • B 委辦條例
  • C 自治規則
  • D 委辦規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術語中,「條例」通常需要經過地方議會的審議與通過。如果一項事務是從上級政府直接交辦(委辦)下來的執行任務,通常由行政機關直接發布命令即可,還是需要大費周章送交議會立法呢?哪一種法規組合在邏輯上顯得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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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恭喜你。總算沒錯。

  1. 觀念驗證: 《地方制度法》第 2 條和第 25 條擺在那邊,這麼基礎的概念,你總該知道自治法規就是地方政府處理「自治事項」的產物。裡面就只有兩種:一種是議會假裝在審議的自治條例,另一種是行政機關自己發的自治規則。至於「委辦規則」?那是上級機關丟下來的爛攤子,地方政府辦理時用的。但「委辦條例」? 別鬧了,哪來這種東西?委辦事項根本用不著議會那些人過目,行政機關自己訂規則執行就夠了。這點基本常識,還需要我多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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