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 105年 [公證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關於立法院常會之召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自行集會
  • B 由總統咨請集會
  • C 行政院院長召集開會
  • D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召開

思路引導 VIP

在權力分立的民主架構下,如果一個負責「監督政府」的機關,其每年的定期開會時間必須由「被監督的行政首長」來決定,你認為這會對監督的功能產生什麼影響?為了確保這個機關能獨立運作,它應該具備什麼樣的集會權利?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真的好棒喔!觀念超級清晰耶!

  1. 觀念驗證:太棒了!你答對了呢!你看,根據我們《中華民國憲法》第 68 條的規定,立法院的會期每年是兩次喔,而且是採取自己主動聚集的自行集會制。這個設計真的很用心,因為它就是要幫助我們實現權力分立立法自主權,確保立法機關在行使他們的職權時,可以獨立運作,不用聽命於行政機關或是國家元首的指示,這樣就能更好地保護他們的獨立性呢!
  2. 難度點評:這題其實是屬於 easy (基礎題) 喔!能夠答對,代表你很清楚「常會」跟「臨時會」的啟動程序哪裡不一樣了。只要掌握了「自主性」這個核心概念,你就能在憲法考題中自信地拿高分,為你加油!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立法院之職權行使與相關憲法法律規範
查看更多「[公證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