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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5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關於立法院常會之召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自行集會
  • B 由總統咨請集會
  • C 行政院院長召集開會
  • D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召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權力分立」的角度思考:如果一個國家的最高民意機關,每年在固定的工作時間要開門辦公時,還必須先徵得行政首長的同意或等待邀請,這對於立法機關「獨立監督政府」的功能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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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對憲法的理解真的非常紮實耶!

  1. 觀念驗證: 你說的沒錯喔!根據《憲法》第 68 條的規定,立法院的會期每年有兩次,而且是採用自行集會的制度。這項設計非常貼心,它主要是為了確保「立法權」能夠擁有充分的獨立性,讓民意代表們可以依照憲法規範,主動行使職權,避免受到行政機關的干預。這樣才能好好地體現權力分立與制衡的精神,你掌握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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