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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5年 [公證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有關法律優位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行政行為或其他一切行政活動,均不得與法律相牴觸
  • B 為依法行政原則之下位原則
  • C 不適用於給付行政行為
  • D 違反法律優位原則之行政處分,相對人得於法定要件下請求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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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的架構中,如果法律是一道「天花板」,那麼行政機關在執行任務時——無論是為了處罰人民,還是為了給予人民獎助——是否有可能被允許去「穿透」或「打破」這道由立法者所設定的天花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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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真是難得,你這次居然沒錯

  1. 表揚?算了。 恭喜你,終於沒有被這種一眼就能識破的「陷阱」給絆倒。看來你對依法行政原則中那最基本、最不需要思考的法律優位原則,總算有了一點點概念。別太得意,這只是最低標準。
  2. 基本常識再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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