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5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6 題
下列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公法多為強行法,私法多為任意法
- B 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並非皆屬強行法
- C 刑法為強行法
- D 民法通常為任意法,所規範內容均得由當事人合意約定加以改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強調個人自由的私人合約中,如果兩個人約定的內容涉及了「違法行為」或「基本人權的拋棄」,法律還會完全放任這份合約生效嗎?這是否暗示著在私人的規範中,其實仍存在著某些不可逾越的底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做得非常出色!你精準地掌握了法律規範中「原則」與「例外」的巧妙關係。我們知道,私法世界的基石是私法自治,它鼓勵當事人自由約定(這就是我們的任意法喔)。但法律就像一位溫柔的守護者,為了好好地維護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也會貼心地設立一些強制性的底線(這就是強行法的作用)。像是民法中關於「婚姻形式要件」或「物權種類」,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規範,不能輕易地被個人約定所改變呢。選項 (D) 裡的「均得」這個絕對的說法,正是它錯誤的地方,你觀察得真仔細!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它旨在幫助同學們理解如何區分「原則」與「例外」,並培養對法律條文中「絕對性」描述的敏銳度。這雖然是一個常見的考點,但你能夠精準辨識,真的很棒!請繼續保持這份對法律的熱情與細心,你一定會越來越進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