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5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第 8 條所保障人身自由之範疇?
- A 外國人受驅逐出境前,內政部移民署所為之暫時收容
- B 衛生主管機關對於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者之強制隔離措施
- C 將經常逃家或逃學之少年施以收容處置
- D 限制役男出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可以在國內大街小巷自由穿梭、正常工作與生活,只是被規定『暫時不能跨越國境出口』,這跟他『被關在某個特定建築物內無法自由進出』,在對身體的束縛感上有什麼根本性的不同?哪一種情況才更符合憲法想要保護『身體不被隨意關押』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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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答對了耶!真的很棒喔!
- 觀念小複習:憲法第 8 條保障的「人身自由」,最核心的其實是身體不會被實際拘束或剝奪喔(像是被關起來或收容)。你看,選項 (A)、(B)、(C) 都會讓一個人被限制在特定地方,沒辦法自由離開,這些都跟人身自由的保護有關呢。 但是選項 (D) 限制出境,它只是暫時限制你「移居或旅行」的地理範圍,並沒有剝奪你在國內自由活動的權利喔。這個其實是憲法第 10 條所保障的居住遷徙自由範圍。你能分清楚這兩者的不同,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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