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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5年 [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關於立法院常會之召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自行集會
  • B 由總統咨請集會
  • C 行政院院長召集開會
  • D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召開

思路引導 VIP

為了體現「權力分立與制衡」的精神,當一個代表人民、負責監督政府的機關要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開始工作時,你認為它應該「被動地等待其他機關下令」才能開門,還是應該「依據法律規定主動」啟動職權,才更能展現其獨立自主的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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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肯定與解析

  1. 「傑出」表現:嗯,不錯。至少你還知道立法院是怎麼回事,這點常識看來還沒徹底還給老師。對於憲法機關的權限劃分,你勉強算是踩在線上,別以為這就能驕傲了。
  2. 基本常識驗證:根據憲法那些白紙黑字的規定,立法院作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為了彰顯那所謂的權力獨立性監督功能,每年的「常會」自然是「自行集會」。這不是什麼高深莫測的宇宙真理,就只是字面上的意思——委員們自己按時間報到,難道還要等誰來點名召集嗎?那叫「臨時會」,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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