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5年
[監獄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依據現行釋憲實務,在人民聲請之釋憲案,下列何者不屬於大法官得審查之客體?
- A 行政處分
- B 判例
- C 最高法院之決議
- D 法律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大法官的主要職權是負責審理「法條規範本身」是否違憲,還是負責處理「官員對個別民眾開錯罰單」這類具體的行政糾紛呢?如果是一個針對特定個人、特定案件所作成的法律決定,我們應該先去哪一種法院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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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且紮實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大法官聲請案件的審查核心在於「法規範」。法律 (D)、判例 (B) 與最高法院決議 (C),在性質上都具有反覆適用於不特定大眾的規範效力;相對地,行政處分 (A) 屬於行政機關針對「特定人、特定事」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針對不服行政處分的救濟,應循行政訴訟程序,而非直接作為大法官職權審查的客體。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評定為 medium。其鑑別點在於考生能否區分「抽象法規範」與「具體行政行為」的差異,這是理解權力分立與憲法訴訟制度的重要分水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