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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5年 [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8 題

關於公法與私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國家與私人之間,不能締結私法契約
  • B 公、私法區別實益主要在於法律救濟途徑不同
  • C 私人相互間之法律關係皆不可能為公法關係
  • D 私法之規定皆為任意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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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當你與鄰居發生糾紛,以及當你被政府機關不法開罰時,這兩種情況下雙方的『權力地位』是一樣的嗎?如果地位與目的不同,我們是否應該準備兩套不同的『糾紛處理規則』與『審判機關』來應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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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好!這題考驗你對公私法二元論核心價值的理解,你能精確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法律體系的架構已有深刻體會,非常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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