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營養師] 公共衛生營養學
第 13 題
依據「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下列何者未列入膳食服務之項目?
- A 提供營養諮詢及飲食衛教
- B 膳食服務提供單位應置專任或特約營養師
- C 視住民個別狀況與需求,設計及提供個人化飲食
- D 對於進食能力不佳住民,提供輔助器具或協助進食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一份規定『照顧行為內容』的名單中,如果有一項是在說明『機構應該如何聘僱員工或安排職位』,那麼這項規定是在描述『服務的內容』,還是『營運的門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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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福利膳食服務
💡 膳食服務聚焦於個別化飲食內容與進食輔助,不含人員配置規定。
| 比較維度 | 膳食服務內容 | VS | 組織配置要求 |
|---|---|---|---|
| 核心行為 | 諮詢、衛教、設計飲食 | — | 設置專任或特約人員 |
| 對象焦點 | 住民的營養與進食需求 | — | 單位的資格與執業人力 |
| 法規分類 | 服務準則(實務面) | — | 資格要件(組織面) |
💬考試應區分「具體執行的服務項目」與「機構營運的人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