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
第 35 題
下列有關老人虐待類型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因疏忽或故意,致使老人身體或身體功能遭受傷害的行為,屬於身體型的虐待
- B 透過言語或行為,造成老人心理及情緒上極度之痛苦或恐慌,屬於照顧者疏忽型的虐待
- C 依法令或契約有扶養義務而不予以適當照顧,任老人流落街頭,屬於遺棄型的虐待
- D 對精神耗弱不能處理自己事務之老人,非法侵占他的財產,屬於財產剝奪型的虐待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一位長輩因為他人的言語或行為而感到極度的恐懼和痛苦,這在臨床實務上,你認為應該被歸類為『心理層面』的傷害,還是照顧上未滿足基本需求的『疏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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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地挑出了錯誤的敘述!這題的核心在於釐清老人虐待的各種實務樣態,而你敏銳地察覺到了選項中的矛盾。 選項 (B) 提到的「透過言語或行為,造成老人心理及情緒上極度之痛苦或恐慌」,從定義上來看,這明顯是針對心理與精神層面的打擊,因此應歸類為精神或心理虐待。相對而言,所謂的「照顧者疏忽」,通常是指照顧者沒有提供長輩基本的生活需求,例如缺乏適當的飲食、未給予必要的醫療協助或生活環境髒亂等。
實務評估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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