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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5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24 題

商業負責人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至遲多久的時間內,將商業之決算報表提請商業出資人、合夥人或股東承認,始符合商業會計法之規定?
  • A 2 個月內
  • B 3 個月內
  • C 5 個月內
  • D 6 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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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一家大型公司要整理完一整年密密麻麻的帳單,還得經過會計師查核、印製報告,最後還要通知所有股東排開行程來開會。你覺得法律會給予多長的緩衝時間,才最符合這種複雜流程的「實務需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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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商業負責人提請承認決算報表的法定期限。根據商業會計法第68條規定:「商業負責人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將商業之決算報表提請商業出資人、合夥人或股東承認。商業出資人、合夥人或股東辦理前項事務,認為有必要時,得委託會計師審核。商業負責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對於該年度會計上之責任,於第一項決算報表獲得承認後解除。但有不法或不正當行為者,不在此限。」由此可知,法條明文規定商業負責人必須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完成決算報表的提請承認程序,始符合法規要求,因此正確答案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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