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分科測驗 106年 公民

第 43 題

某班在課堂上討論我國與法國政府體制的異同,下列是他們討論的結果,哪些是正確的?
  • A 法國總統選舉採取兩輪投票制,而我國總統選舉則是相對多數制
  • B 法國與我國總統皆可任命閣揆,但法國總理的任命須先經國會同意
  • C 法國與我國總統皆有覆議權,而我國總統須經諮詢行政院長始得提出
  • D 法國總統可以直接解散國民議會,而我國總統則可以直接解散立法院
  • E 法國總統可將重大議案提交公民複決,而我國總統僅限於防禦性公投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深入思考,我國與法國雖同屬『半總統制』(雙首長制),但在以下關鍵憲政機制中是否存在差異:首先,兩國元首產生的『多數門檻』(絕對多數 vs. 相對多數)有何不同?其次,關於行政首長的任命是否需經國會形式上的同意、總統對國會的『解散權』是主動權限還是被動發動、以及總統直接發動『公民投票』的法定事由與條件,在兩國憲法規範中分別是如何界定的?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這道題目旨在辨析我國與法國這兩類「半總統制」在制度細節上的異同。你選了選項 (C),顯示出對覆議權行使主體的觀念微調仍有空間。在我國,覆議是由行政院針對立法院通過之法案,認為有「窒礙難行」時,經「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並非由總統主動提出,更不是總統諮詢行政院長的程序。這一點在《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中有明確規定,考生容易將「行政院提出、總統核可」誤解為總統的主動權,需多加留意。

憲政運作的關鍵權限

關於正確選項 (A) 與 (E),法國總統選舉採兩輪投票制,確保當選者具備絕對多數民意;我國則採相對多數制。在公投權力上,法國總統可針對重大議案提交公民複決;我國總統僅在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時,得經行政院院會決議,交由國民投票,即所謂的防禦性公投,兩者權限範疇截然不同。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台法半總統制比較
💡 比較我國與法國雙首長制的憲政職權與選舉制度差異。
  • 法國總統採兩輪投票制,我國採相對多數制。
  • 台法總統任命閣揆均不需經過國會同意。
  • 法國總統可主動解散國會,我國須被動解散。
  • 法國總統可發動一般公投,我國僅限防禦性公投。
🧠 記憶技巧:法國兩輪主動解,台灣一輪被動撤,任命閣揆免同意。
⚠️ 常見陷阱:誤以為我國總統可直接解散立法院,實際上我國須由立法院先通過不信任案後總統始得解散。
雙首長制 權力分立與制衡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憲政體制與政府運作
查看更多「公民」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6年公民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