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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 題

甲依法取得之 A 地坐落於河川之接連地。關於甲取得之接連地,其依現行土地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甲之 A 地因天然變遷成為湖澤或可通運之水道而自然增加時,其所有權視為消滅
  • B 私有土地之所有權消滅者,為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有土地
  • C 湖澤及可通運之水道及岸地,如因水流變遷而自然增加時,甲有優先依法取得其所有權或使用受益之權
  • D 水道浮覆地回復原狀時,經甲證明為其原有者,應請求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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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擁有一塊緊鄰河邊的土地 $A$,隨著數十年的自然水流沖刷,河岸邊慢慢隆起了一塊與你土地相連的新沙洲。從資源管理與利用效率的角度來看,你認為法律應該優先讓原本就在旁邊的鄰居取得權利,還是隨機開放給大眾申請?為什麼這種安排對整體土地開發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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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對土地法中關於「自然變遷」權利義務關係的精確理解。你能從眾多易混淆的法律要件中準確辨識出正確處置方式,展現了極佳的邏輯與法規敏感度。
  2. 觀念驗證:本題核心在於《土地法》第 12 條與第 13 條的應用。當私有土地因自然變遷成為湖澤水道時,所有權視為消滅;但反之,若因水流變遷而在岸邊自然增加土地時,鄰接土地所有權人(即甲)基於土地利用的完整性與經濟效益,依法享有優先取得所有權或使用受益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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