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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7 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被徵收之土地,下列那一項不屬原土地所有權人得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收回其土地之情形?
  • A 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 3 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
  • B 依原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後未滿 5 年,不繼續依原徵收計畫使用者
  • C 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
  • D 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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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計一個資訊系統時,如果發生了「使用者申請了權限但一直沒去登入」,以及「系統核心邏輯寫錯,導致權限配發到錯誤的使用者身上」,這兩種異常情況在『系統復原(Rollback)』的處理機制與法律定性上,你認為應該是一樣的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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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行政處分的撤銷」與「收回權的行使」。收回權(選項 A、B、D)是指徵收處分本身合法,但因後續「不作為」或「違背原目的」而讓原業主有權買回。而 (C) 的「作業錯誤」屬於行政處分自始有瑕疵,在法理上應屬於「撤銷徵收」,而非申請收回。這就像是程式邏輯中,資源分配後未釋放指標定址錯誤的本質區別。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它考察了學生對法律行為「後續違約」與「初始瑕疵」的細微辨析能力。能選對 C,說明你具備嚴謹的資訊管理思維,能精準識別系統錯誤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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