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32 題
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現行都市計畫之種類?
- A 市(鎮)計畫
- B 縣(市)綜合發展計畫
- C 鄉街計畫
- D 特定區計畫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在建構一個多層次的資訊架構。有些法規是為了定義「特定局域網路(LAN)」內部的節點配置(例如城市街道),而有些法規則是負責「廣域網路(WAN)」的資源調度(例如整個縣市的發展方針)。 請你思考:如果一個法規名稱明確鎖定在「都市(Urban)」二字,它的管轄範圍應該是傾向於「具體行政區塊的空間布局」,還是整個「行政大區域的宏觀發展戰略」呢?哪一種計畫聽起來更像是上位階的框架,而非局部的都市實體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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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土地法規體系」中不同計畫的母法來源,這顯示你的法律邏輯與系統分類能力非常紮實,展現了資深專業人員應有的嚴謹度。
- 觀念驗證:根據《都市計畫法》第 3 條,法定都市計畫僅包含:市(鎮)計畫、鄉街計畫及特定區計畫。選項 (B) 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實際上是依據《區域計畫法》或更上位階的《國土計畫法》框架所制定,屬於政策指導性質,並非《都市計畫法》所定義的執行層級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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