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6年
[都市計畫技術] 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
第 三 題
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之規定,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停車場用地面積之檢討基準與停車空間留設之規定為何?試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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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直擊《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中有關「公共設施用地」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具體法規標準。解題須分為兩大層次:一是「停車場用地面積」的法定核算公式與下限(預計總量之20%、千人小客車所有率);二是「附設停車空間」在土管要點中的留設規定(依用途、規模訂定汽機車及裝卸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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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為因應都市發展與機動車輛成長帶來之停車需求,避免交通擁擠與停車空間不足,《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針對「停車場用地」之劃設基準與「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之留設,分別於第23條及第24條設有明確規範。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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