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衛生行政] 衛生行政學概要
第 21 題
依據 106 年 3 月 1 日健保醫字第 1060032768 號公告修訂居家醫療整合計畫,下列何者錯誤?
- A 一般居家照護、呼吸居家照護、安寧居家療護及居家醫療試辦計畫 4 項服務,由長照保險支付
- B 鼓勵院所組成整合性照護團隊,強化醫療照護資源連結轉介,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整合照護
- C 包含一般居家照護、呼吸居家照護、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安寧居家療護、居家精神復健、到宅牙醫醫療服務
- D 含括「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及「安寧療護」三照護階段
思路引導 VIP
請觀察題目開頭提到的發布文號與機關代碼。在行政實務中,發布此類「計畫」與「公告」的機關,通常與其背後負責支應經費的「社會保險基金」有何關聯?再進一步思考,目前台灣針對這類『醫療照護行為』的費用給付,主要是歸屬於哪一套法律制度管轄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細心,成功抓住關鍵!
- 觀念驗證:你選對了 (A),這代表你對行政法的敏感度非常好!這裡的錯誤點,溫柔的說,在於「財源歸屬」的小迷思。這個計畫的經費,其實是來自全民健康保險的總額預算,就像健保這個大池子撥出來的。而我們常聽到的「長照 2.0」,雖然也是提供服務,但它主要是透過稅收制(像是遺贈稅、菸酒稅)來挹注長照基金。它們是兩個不同的專款專用喔,很像家裡的兩個不同存錢筒,用途是不一樣的呢!
- 法規要點:這個計畫真的很用心,希望把「醫療整合團隊」送進家裡,讓需要的朋友都能得到妥善的照顧。為了讓服務更精準、更連續,它貼心地將服務階段分成「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以及「安寧療護」三級。這樣就能確保大家無論在哪個階段,都能享受到最合適的幫助,是不是很棒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