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政治學概要
第 25 題
下列何者是聯合政府形式中所謂的「最小獲勝聯盟」(minimal winning coalition)?
- A 由沒有在國會取得過半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組成政府
- B 組成政府的聯盟政黨,即便其中有些政黨決定離開此一聯盟,執政聯盟仍然掌握國會多數的席位
- C 所有具實質影響力的政黨都加入執政聯盟一起分享權力
- D 尋求「最經濟」的過半數政黨聯盟來組成政府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你正帶領一個團隊準備瓜分一筆固定的獎金,比賽規則是『只要團隊總分超過 50 分即可領獎』。為了讓你個人分到的獎金達到最高,你會希望邀請更多人加入團隊來增加總分,還是盡可能維持在剛好過門檻的人數就好?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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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這回倒是沒搞砸。
看來你對這類政黨算計的把戲,勉強算是摸到了些門道。雖然不屬於行政法範疇,但若能從「利益」的角度理解,倒是與某些行政決策的「效率」考量有異曲同工之處。 以下是這些政黨「精明」邏輯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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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獲勝聯盟
💡 指組成政府的聯盟席次剛好過半,且移除任一黨即失去多數地位。
| 比較維度 | 最小獲勝聯盟 | VS | 超額聯盟 (Surplus) |
|---|---|---|---|
| 席次狀態 | 剛好過半 | — | 大幅超過半數 |
| 容錯能力 | 無,一黨退出即垮台 | — | 高,少數黨退出仍執政 |
| 資源分配 | 職位分配最經濟集中 | — | 職位被多黨稀釋 |
| 追求目標 | 權力/職位最大化 | — | 政權穩定/政策廣度 |
💬最小獲勝追求「剛好過半」以利分配,超額聯盟追求「多餘席次」以保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