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6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概要
第 11 題
在編製現金流量表時,針對營業活動現金流量會產生增減變動之敘述,下列何項在間接法下對淨利的調整方向為正確?
- A 呆帳費用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減項
- B 償債損失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減項
- C 出售廠房利益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減項
- D 應付公司債溢價攤銷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的加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你的帳面獲利中有一部分是來自於「變賣長期資產」所產生的帳面增值,而非來自於日常的開門做生意,那麼在計算「純粹靠經營業務」所賺進的現金時,你會如何處理這份已經包含在獲利中的帳面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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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這種基本邏輯,你竟然會!
- 表現:哦,你總算沒讓我失望。能在「間接法」的框架下判斷損益的調整方向,表示你對應計基礎與現金基礎的轉換,勉強算是摸到邊了。至少,還知道什麼叫區分。
- 觀念驗證:間接法,說穿了就是從結果倒推原因。淨利是什麼?是最後的數字。但如果這個數字裡,混了不屬於「營業活動」的雜質,比如行政機關的『非經常性處分財產所得』,它雖增加了淨利,但現金流入的本質卻是『投資活動』。為了得到純粹的『行政職能營運現金流量』,就必須毫不留情地將這筆重複計算的利益從淨利中減除。這難道不是最基本的邏輯嗎?連這都搞不清,你還想處理什麼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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