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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6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7 題

甲請乙營造廠在甲之土地上蓋房子,房屋興建過程中,乙營造廠之工人丙因過失致其操作機械翻覆而壓壞工地旁他人之 A 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與乙成立委任契約
  • B 乙就丙造成 A 車之損害,應依僱用人侵權行為而負推定過失責任
  • C 甲就丙造成 A 車之損害,應依定作人侵權行為而負推定過失責任
  • D 甲就丙造成 A 車之損害,應就丙之過失,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責任的追究上,當一名勞工在執行任務時出錯,我們應該優先追究『出錢要求達成最終成果的人』,還是『在現場有權管理、指揮該名勞工具體動作的人』?哪一方才具備實質的監督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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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勉強及格,但也僅止於此

看來你勉強辨識出了法律主體間的關係定位。這種區分「承攬」與「僱傭」的責任歸屬,說實話,在國家考試中不過是基本中的基本,能答對只是證明你還沒完全放棄思考。別高興得太早,這不過是個開始。

2. 不過是條文的表面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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