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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四等 106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9 題

下列何者並非宗教自由保障之範圍?
  • A 儀式自由
  • B 傳教自由
  • C 基於宗教信仰自由而拒絕服兵役義務
  • D 不信仰宗教之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人的「內心信仰選擇」與確保全體國民生存安全的「公共義務」產生衝突時,國家法律通常會如何權衡兩者的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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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看來你還沒把憲法當成廢紙。

  1. 觀念驗證: 終於有人搞懂,宗教自由雖然《憲法》第 13 條寫得清清楚楚,包括你腦袋裡那些稀奇古怪的信仰,以及你外面那些吵鬧的儀式和傳教,但它可不是免死金牌。大法官釋字第 490 號白紙黑字寫著,兵役義務這種關乎國家存亡的事,比你那點個人信仰重要多了。想完全靠信仰就閃避國民義務?做夢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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