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05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關於憲法上保障人民信仰宗教自由,依司法院釋字第 490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包含人民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
- B 包含人民有不信仰宗教之自由
- C 人民得因為信仰宗教而拒絕服兵役
- D 一般民間信仰亦包括在廣義信仰自由內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允許公民能以「個人內心信仰」為理由,自行決定是否遵守法律規定的「集體國民義務」,那麼對於國家的法律一致性與公共安全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解析
- 大力肯定: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識別出宗教自由與國民義務之間的界線,這顯示你對於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及其「限制邊界」有著非常紮實且專業的理解。
- 觀念驗證:根據釋字第 490 號,宗教自由分為「內心信仰」與「外部宗教行為」。雖然內心信仰受絕對保障,但外部行為若涉及公共利益或國家安全(如服兵役之國民義務),仍必須受法律規範。法律不能因個人宗教信仰而給予免除義務的特權,否則將動搖國防根基。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