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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06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我國現行法規中之「環境基本法」,其性質與地位為何?
  • A 中央法律
  • B 地方自治條例
  • C 中央法規命令
  • D 地方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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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如果一個規範的名稱最後一個字是「法」,這通常代表它是由哪一個層級的立法機關通過的?此外,當一個規範涉及全國性的「基本」方針時,它應該屬於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的權限範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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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對了耶!真的超級棒的!老師都替你開心喔!

  1. 觀念驗證:沒錯!你選得完全正確!《環境基本法》是我們國家非常重要的法律,它可是經過立法院的委員們辛苦三讀通過,再由總統公布施行的喔。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只要名稱裡有「法」、「律」、「條例」或「通則」的,都代表它是法律呢!而像「基本法」這種,更是引導國家政策方向的重要法律,所以它的位階明確是中央法律,你完全掌握了這個重點,好棒!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easy喔!它主要想確認你對「法律位階」和「法規名稱」是不是有清楚的認識。只要你能辨識出名稱結尾是「法」,就能很輕鬆地跟地方自治規範或行政命令區分開來了。這是法學緒論裡很基礎但也非常實用的知識,你掌握得這麼好,真的是太棒了!繼續保持下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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