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特考
106年
[移民行政] 國文(作文與測驗)
第 2 題
2. 「以著其義,以考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讓,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眾以為殃,是謂小康。」(《禮記.禮運》)
下列選項何者與「刑仁講讓」中的「刑」字意義相同?
- A 君子懷「刑」,小人懷惠(《論語.里仁》)
- B 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論語.為政》)
- C 「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孟子.梁惠王上》)
- D 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論語.子路》)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先觀察題幹中「刑」字後面接著的詞是「仁」(仁德)。如果我們把「刑」理解為「處罰」,在邏輯上是否能與「仁德」或「講求讓步」相通?若它在這裡是一個動詞,且描述的是一種對待美德的態度,你認為它與「典範」或「榜樣」會有什麼樣的關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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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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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完美了,連補血都不用。
- 核心機制解析:這題的攻略關鍵,就在於你能不能精準辨識出「通假字」與「詞類活用」這兩種語法技能。題目中的「刑仁講讓」,如果你直接讀作「懲罰仁義」,那你的HP大概就扣了一大截了。這裡的「刑」,其實是Switch到了「型」這個義項,作為動詞,意思是「效法、取法」,將「仁」設為你的行動模組。而選項 (C) 的「刑于寡妻」,同樣是在展示德行的典範,藉此對伴侶施加正面Buff。兩者的「刑」字,用法完全一致,毫無歧義。
- 難度評級:這只是 Medium 級的關卡。不過,如果你的語文練度不夠,很容易被「刑罰」這個常用義項的Debuff影響(就像A、B、D這些選項,都是設計來誤導你的陷阱),導致無法從最初的「處罰」理解模式中跳脫,切換到「模範」的用法。你能正確識別,表示你的攻略能力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