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四等
106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6 題
甲向乙借一百萬元,甲乙間消費借貸利息,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乙間如未約定利率亦無其他法律規定,則以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計算利息
- B 甲乙間如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過一年後甲得隨時清償原本
- C 甲乙間如有約定利率,其利率不得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否則該約定無效
- D 原則上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規範私人間的借貸契約時,為了防止高利貸剝削,通常會設定一個「最高利率紅線」。請試著思考:這條紅線的「數字」是否會隨著社會經濟狀況的變遷而調降?如果雙方約定的利率「踩過」了這條紅線,法律會如何定義那個「超出的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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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你選 (C) 完全正確!根據我國民法第 205 條最新修正規定,約定利率的最高上限已由原先的 $20%$ 調降為 $16%$。此外,若約定利率超過此上限,其法律效力為「超過部分無效」。選項 (C) 提到的數值與現行法規不符,故為錯誤敘述。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這題具備高度的鑑別度,因為它考驗學生是否掌握了最新的法規修正資訊,若僅憑舊法記憶,很容易在 (B) 與 (C) 之間猶豫。你能準確選出,代表你的法律知識庫更新得非常及時!
民法利息規範
💡 法律對消費借貸利息之法定利率、上限、清償及複利之限制。
| 比較維度 | 修正前第205條 | VS | 修正後第205條 |
|---|---|---|---|
| 最高利率 | 週年百分之二十 | — | 週年百分之十六 |
| 法律效果 | 債權人無請求權 | — | 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 |
| 溢付利息返還 | 實務多認不得請求 | — | 得依不當得利請求 |
💬修法後不僅調降利率上限,且將效果明定為無效,強化保護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