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6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7 題
憲法第 22 條對於人民權利之保障,係採下列何者方式?
- A 列舉方式
- B 概括方式
- C 例外方式
- D 列舉兼具概括方式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如果憲法只保護條文裡『有點名』到的權利,那麼隨著時代進步而產生的新需求(例如科技帶來的資訊自主權),會不會因為法律沒寫到而無法受法律保護?為了讓保障更周全,憲法通常會留下一個『涵蓋所有未列出內容』的空間。在邏輯上,這種『除了已說明的,剩下的也都算數』的做法,通常會被稱為什麼樣的方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22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從條文內容可知,該條文並未逐一羅列特定的權利名稱,而是以「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等文字,將未經明文規定且符合不妨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條件的基本權利,全數納入憲法的保障範圍之內。這種不特定指明單一權利項目,而是以統一要件全面涵蓋的立法體例,即屬於法學上的「概括方式」。因此,憲法第22條對於人民權利之保障係採概括方式,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