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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6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滯納金,並不優先於普通債權
  • B 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之百分之二十,居家照護醫療費用之百分之五
  • C 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部分負擔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五十
  • D 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如為急性病房,三十日以內,應自行負擔費用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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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社會安全制度永續經營」的角度思考:如果健保基金因為民眾欠費而短缺,同時該民眾也欠私人銀行錢,法律應該將哪一種債務設為優先受償,才能確保整體社會的醫療資源不會崩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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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錯誤的選項。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9條規定:「本保險之保險費、滯納金,優先於普通債權。」而選項 A 敘述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滯納金並不優先於普通債權,此說法直接與法條明文規定相違背,故選項 A 為錯誤敘述,即為本題的正確答案。

📝 全民健保負擔與優先權
💡 全民健保保費債權具優先性,且醫療費用採部分負擔制度。
比較維度 一般就醫/居家照護 VS 未經轉診/住院
門診/急診負擔 固定為 20% — 依層級 30%~50%
特定項目負擔 居家照護 5% — 急性住院 10%
層級區分 不分醫院層級 — 地區/區域/醫學中心
💬健保透過不同負擔比例導引民眾落實轉診制度,並給予保費優先受償權以維護基金。
🧠 記憶技巧:優先債權三九條,門二居五不轉加,住院一成三十天。
⚠️ 常見陷阱:常誤以為健保費債權與一般私人債權平等,或將住院負擔比例(10%)與門診比例(20%)記反。
社會保險制度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強制執行之優先受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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