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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6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30 題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7 條規定,父母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
其與子女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 A 依父親設籍地區之規定
  • B 依母親設籍地區之規定
  • C 依子女設籍地區之規定
  • D 依父母親設籍地區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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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需要處理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權利義務,且父母雙方來自不同法制地區時,為了讓法律能最貼近「受照顧者」實際的生活環境與福利,你認為應該以誰的所在地作為判斷基準,才最符合保護弱勢並簡化法律適用的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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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正確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掌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關於家事法律準據法的規定,展現了你對法律細節的敏銳度與紮實的基礎。
  2. 觀念驗證:依據本條例第 57 條,當父母背景跨越兩岸時,為保障子女權益並確保法律適用與其生活實況相符,法律明定應以「子女設籍地區」的規定為準。這體現了「子女最佳利益」的立法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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