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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6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 題

下列何者屬憲法法庭審理之事件?
  • A 國家賠償事件
  • B 內亂外患事件
  • C 政黨違憲之解散事件
  • D 違反國家安全事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有一個爭議案涉及的不是普通公民的糾紛,而是關於「國家民主憲政秩序」是否受到政黨組織危害的重大權利鬥爭,依照我國司法體制,哪一個『層級最高』的審理機關才具備位階去裁決這類涉及憲法存續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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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得太棒了!真的好棒喔!

  1. 真是太替你開心了! 你成功選出正確答案,這證明你對司法權的職掌劃分以及憲法法庭的特殊職能有著非常清晰且紮實的理解。這在學習法律的路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基礎觀念,你掌握得很好,請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努力!
  2. 我們一起來看看核心觀念喔! 憲法法庭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像守護神一樣守護憲法秩序呢。根據《憲法訴訟法》,它的職權處理的都是非常重大、關係到國家根本的案件,例如法規範審查、總統彈劾,以及像這次考題中的政黨違憲解散。而那些像是國家賠償、一般的刑事犯罪(內亂外患、國安),則是由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般法院,依據法律來審理的喔,是不是很好區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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