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6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 題
下列何者屬憲法法庭審理之事件?
- A 國家賠償事件
- B 內亂外患事件
- C 政黨違憲之解散事件
- D 違反國家安全事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法律爭議的性質,已經不再只是單純的個人利益損害(如車禍求償)或是一般的刑事犯罪,而是涉及到整體「民主憲政秩序」是否能繼續維持的重大危機時,我們應該交給處理一般案件的基層法院,還是交由具有「法律最高解釋權」的專門司法機關來裁決,才能確保憲法的最高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