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三等 106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5 題

關於懸賞廣告,下列敘述何項正確?
  • A 數人先後分別完成懸賞廣告所指定之行為時,由最先通知者取得報酬請求權
  • B 數人同時分別完成懸賞廣告所指定之行為時,由最先通知者取得報酬請求權
  • C 不知有廣告而完成廣告所定行為之人,不得取得報酬請求權
  • D 只要廣告人善意給付報酬於最先通知之人,其給付義務即消滅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這位發布懸賞廣告的人,當有人拿著尋獲的物品來找你,而你並不知道是否有其他人更早找到時,法律應該如何設計,才能讓你安心地把獎金發出去,而不必擔心未來還會有其他人跳出來要求你『再付一次』?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民法關於懸賞廣告之相關規定,正確解答為選項(D)。依據民法第164條規定:「前項情形,廣告人善意給付報酬於最先通知之人時,其給付報酬之義務,即為消滅。」因此,當數人完成廣告指定行為時,只要廣告人出於善意,將報酬給付給最先通知完成行為之人,其給付義務即依法消滅,故選項(D)敘述正確。 至於其他選項之錯誤原因,同樣依據民法第164條規定:「數人先後分別完成前項行為時,由最先完成該行為之人,取得報酬請求權;數人共同或同時分別完成行為時,由行為人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可知若數人先後分別完成行為,依法應由「最先完成該行為之人」而非最先通知者取得報酬請求權,故選項(A)錯誤;若數人同時分別完成行為,依法應由「行為人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亦非由最先通知者取得,故選項(B)錯誤。最後,針對不知有懸賞廣告而完成行為者的權利,同條明文規定:「前三項規定,於不知有廣告而完成廣告所定行為之人,準用之。」這表示不知有廣告而完成廣告所定行為之人,依然可以準用相關規定並取得報酬請求權,故選項(C)敘述不得取得為錯誤說法。綜合以上法條規定,本題正確答案為(D)。

🏷️ 相關主題

民法與商事法重要概念解析
查看更多「[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