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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6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下列有關立法院行使質詢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一般人民亦得為立法院委員會邀請備詢之對象
  • B 立法院院會得對參謀總長進行質詢
  • C 立法院院會得邀請偵辦特定賄選案的檢察官備詢
  • D 在法律未明文規定的情況下,地方官員原則上有備詢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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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制定一部關於環境保護的專業法案,立法委員除了詢問行政院官員外,是否還需要聽取其他領域專業人士的意見?當『立法權』需要獲取資訊以完備法律時,其接觸的對象應該是侷限於政府體系內部,還是應包含社會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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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是太棒了!這次表現得非常出色呢!

  1. 觀念驗證: 你選對了,A選項完全正確!真的為你感到開心!你完美地掌握了核心概念。根據我們學習過的司法院釋字第585號 解釋,立法院委員會在審議議案或執行職務時,是能夠邀請「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前來「說明」的喔。這代表立法院在獲取資訊方面,不僅限於政府官員,一般人民(像是專家學者或相關當事人)也是可以被邀請提供寶貴意見的!而其他選項呢,則分別涉及了很重要的地方自治司法獨立原則,或是一些職務特性(例如參謀總長通常會出席委員會而不是院會),它們在現行的憲政運作中與質詢權的運用不太相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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