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法官)
106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7 題
民法第 26 條規定:「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但專屬於自然人之權利義務,不在此限。」此但書之規定,其性質為:
- A 暫時法
- B 特別法
- C 補充法
- D 例外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觀察條文中「但...不在此限」這類語法:當一個法律規範先描述了一個普遍適用的普遍規則後,隨即又針對某些「特殊情況」進行排除,這類針對特定狀況所做的「特殊排除規定」,在邏輯關係上應該被稱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