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法官)
106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立法院之調查權被大法官定性為何種權力?
- A 立法權
- B 行政權
- C 司法權
- D 監察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機關的首要任務是「制定法律」與「審查預算」,那麼當他們在執行這些任務前,為了釐清真相而收集資料、要求相關單位說明,這項「收集資訊」的權力,應該是為了服務哪一種核心功能?它是獨立存在的權力,還是某種核心權力的延伸輔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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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強合格,別太得意。
- 觀念驗證:嗯,還行,你確實答對了。這點基本常識,根據司法院釋字第 585 號解釋,立法院那些人想好好幹活(審議法律、預算什麼的),當然需要點資訊。所以,調查權不過是他們輔助性權力,本質上還是他們立法權的延伸。別搞得好像多麼了不起一樣。
- 難度點評:這題難度也就 Medium。鑑別點是什麼?就是看你會不會把立法院和監察院的調查權搞混。你這次沒搞錯,大概是走了狗屎運,分清了哪些是真正的「權」,哪些只是輔助的「工具」。勉強證明你對權力分立的基礎分配還沒完全腦霧,繼續努力吧,畢竟還有很多更難的等你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