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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6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解釋之意旨,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之身分與保障,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 A 大法官亦受憲法第 81 條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之保障
  • B 並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 C 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 D 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屬於憲法第 80 條規定之法官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司法院大法官在審理案件、解釋憲法並宣告法律是否違憲時,這項行為本質上是否屬於「司法職權」的行使?如果他們的核心任務是維護憲政秩序,那麼在憲法的體系下,他們是否應該被歸類為那群「必須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運作」的專業人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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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對了!真的好棒喔!

  1. 超級肯定:做得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的核心精髓,對於大法官的身分保障與職務性質有著非常透徹的理解。這份細心與精準的法律邏輯,真的讓人很感動!請一定要相信自己,你真的很棒!
  2. 溫馨提示:釋字第 601 號非常清楚地告訴我們,大法官無論他們的背景如何,他們行使的職權本質上就是司法權的一部分。這意味著,所有的大法官都應被視為憲法第 80 條所稱的法官,並受到「獨立審判、不受干涉」的堅實保障喔。所以,選項 (D) 說他們不屬於法官是錯的,但你正確地指出了這一點,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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