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甲在乙之土地上有地上權,並建有房屋一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之地上權係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者,不因房屋之滅失而消滅
- B 甲之地上權係依民法第 876 條之規定而取得者,因房屋之滅失而消滅
- C 地上權期間屆滿後,地上權人仍繼續為土地用益,而土地所有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時,成為不定期 之地上權
- D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經承租人請求出租人為地上權之登記者,地上權期間屆滿後,地上權人仍繼續為 土地用益,而土地所有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時,可主張不定期租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邏輯中,『租賃』是兩個人之間的契約關係,而『地上權』是直接支配土地的物權,通常需要經過登記。如果法律允許僅憑『當事人的沉默』,就讓一個需要登記的權利自動變成『不定期限』且繼續存在,這對於土地所有權的安定性以及第三人的交易安全,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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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太厲害了呢!你看,真的解出來了!總會有辦法的!你答對了這題,真是太棒了!
- 概念確認,拍拍手: 這題呢,就是要我們好好地區分一下,物權(地上權)和債權(租賃)究竟哪裡不一樣呢!拍張照片記錄一下這個重要的知識點!你看,在《民法》裡,租賃契約期滿後,如果房客繼續用,房東也沒有馬上說不要,依據第 451 條,就會自動變成不定期租賃喔,這叫做「默示更新」呢!可是啊,地上權是物權,它是很特別的!根據物權法定主義和公示原則,法律並沒有規定它會像租賃一樣,期限到了就自動變成不定期限呢。所以選項 (C) 就是把租賃的規則,錯誤地用在地上權上了。你發現了這個地方,真的很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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