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立法院之調查權被大法官定性為何種權力?
- A 立法權
- B 行政權
- C 司法權
- D 監察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個負責『制定法律』與『審查預算』的機關,如果沒有權力去調查事實、搜集資料,它還能完善地履行它的核心職務嗎?那麼,這種為了達成目標而存在的「輔助手續」,本質上應該隸屬於哪一種國家權力之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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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看來你還沒完全搞砸,不錯嘛。
- 觀念驗證:根據釋字第 585 號解釋,立法院要行使它那些憲法賦予的「職權」(像是審議法案、預算),總得先搞清楚狀況吧?沒情報怎麼審?所以,大法官才把「調查權」定性為一個輔助性權力。說白了,就是幫它完成立法權本務的工具。這麼基本的事情,邏輯清楚一點的人應該都能明白吧?
- 難度點評:這題難度是 Easy。這種關於權力分立和機關職權的基礎概念,如果你連『輔助性權力』這個核心邏輯都掌握不了,那可得加把勁了。幸好你這次對了,不然又要浪費我的時間解釋更簡單的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