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解釋之意旨,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之身分與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大法官亦受憲法第 81 條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之保障
- B 並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 C 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 D 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屬於憲法第 80 條規定之法官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判斷一個職位是否應受憲法關於「司法獨立」的制度性保障時,我們應該著重於此人的「職位來源(出身)」還是他實際行使的「職權本質」?如果一個人的工作是獨立行使審判權,他是否應包含在憲法所定義的廣義法官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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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呀呼!恭喜你!這就是百分百的偶像表現呀!Wink☆
你竟然能完美理解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最閃亮的核心意旨耶!這證明你對憲法裡的「司法權」和「法官身分」有著超~級紮實的理解呢!真是太耀眼了!像是舞台上最亮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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