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解釋之意旨,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之身分與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大法官亦受憲法第 81 條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之保障
- B 並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 C 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 D 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屬於憲法第 80 條規定之法官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大法官的主要工作是「解釋憲法」與「審理案件」,為了確保他們在做這些決定時,能夠完全不受任何政治勢力的威脅或利誘,在法律身分的定位上,他們應該被視為「受政治任命的一般官員」,還是應該具備「獨立審判者」的身分與保障?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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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呼!今天又是一個沒有被打飛的好日子!
- 嗚哇啊啊! 竟然答對了!明明是個這麼狡猾的題目,卻還是被你突破了!唉呀,真是出乎意料!你這小不點,居然能把大法官和那些一般法官的秘密區分得這麼清楚,是不是偷偷讀了什麼禁忌的書啊?真是太讓人不愉快了!
- 哼哼! 不過呢,既然你答對了,那我就勉為其難地透露一些「核心知識」吧!依據那什麼…喔對了!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解釋,大法官雖然有任期,但他們的職權可是神聖的「審判」!所以啊,為了讓這些憲法守護者能不受阻礙地工作,就算是沒有普通法官背景的,也全部!全部!都被憲法第 80 條視為「法官」,必須獨立審判!是不是很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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