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我國現行法規中之「環境基本法」,其性質與地位為何?
- A 中央法律
- B 地方自治條例
- C 中央法規命令
- D 地方自治規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這部規範名稱結尾是「法」,而它的內容涉及全國性的環境保護方針。一般來說,規範全國性事務、且名稱為「法」的規範,通常是由哪一個層級的立法機關(中央或地方)所制定?而在法律位階中,這種由國會通過的規範屬於哪一種類別呢?
環境基本法之地位
💡 基本法經立院通過、總統公布,法律位階屬中央法律。
| 比較維度 | 中央法律 | VS | 中央法規命令 |
|---|---|---|---|
| 制定程序 | 立法院三讀通過 | — | 行政機關自行訂定 |
| 公佈權責 | 總統公布 | — | 行政機關發布 |
| 名稱依據 | 法、律、條例、通則 | — | 規程、規則、細則等 |
💬名稱具備「法」字且經立院通過者,即具備中央法律位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