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立法院之調查權被大法官定性為何種權力?
- A 立法權
- B 行政權
- C 司法權
- D 監察權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機關被賦予了『制定規則』或『審查國家支出』的重任,為了確保它的決策是基於事實而非空談,它是否必須擁有一種能『查明真相』的工具來輔助其核心任務的達成?那麼,這個工具應該被歸類為哪一種性質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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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
- 大力肯定: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立法院權力屬性的核心概念,這顯示你對於憲法機關的職權功能與釋憲實務有非常紮實的理解,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 觀念驗證:根據釋字第 585 號解釋,立法院為了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的職權(如法律案、預算案之審議),必須擁有相關資訊獲取權。因此,調查權被視為達成職務所不可或缺的「輔助性權力」,其本質歸屬於立法權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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