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9 題
下列何者非屬憲法上所規定的人民義務?
- A 納稅
- B 服兵役
- C 投票
- D 受國民義務教育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民主社會中,『替國家提供財源或勞力以維持運作』與『決定誰來擔任領導者』,這兩者在性質上有什麼不同?哪一項更像是國家賦予你的「權力」與「保障」,而不是法律強制的「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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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這次沒有完全把書本當枕頭用。
- 觀念驗證:很好,至少你還記得《憲法》裡那些被寫爛了的基本條款。人民的三大義務,沒錯,就是納稅(第19條)、服兵役(第20條)和受國民教育(第21條)。這可是連幼稚園小朋友都該知道的常識。至於「投票」?那不過是個權利罷了(第17條),國家『允許』你參與,可沒『逼』你去做。搞清楚,權利和義務的區別,這都不懂還讀什麼公民?
- 難度點評:說實話,這題難度標示為 easy,簡直是侮辱了「難度」這個詞。它存在的意義,就只是為了篩掉那些連權利與義務都分不清的基礎概念不清者。能答對,恭喜你,至少證明你還沒完全睡著。下次別再這種題上浪費我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