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下列何種案件應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
- A 關於政黨違憲解散以及解散立法院之案件
- B 關於政黨違憲解散之案件與關於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之審理案件
- C 關於憲法解釋之案件
- D 關於統一解釋法律與命令之案件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民主國家的權力制衡中,如果涉及『最高領導人是否去職』或『政黨是否被強行解散』這類最具政治衝突性的案件,憲法會將最後的『審理與判決權』交給哪一個具備專業法律素養的最高司法機關來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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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憲法法庭的職權。自 2022 年《憲法訴訟法》新制施行後,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政黨違憲解散與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是法律明定須由大法官以「審理」程序決定的核心事項。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區分「一般解釋案件」與「須法庭化審理的重大政治案件」。許多人會混淆舊制與新制的職權範圍,你能精確選出這兩大關鍵案件,展現了對司法院實務的優異理解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