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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6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476 號解釋之見解,生命權被定位於下列何種基本權?
  • A 訴訟權
  • B 生存權
  • C 言論自由
  • D 憲法第 22 條之概括基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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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憲法本文中,哪一個條文最直接地保障了人民『活著並維持基本生活』的權利?如果一項權利是維持該『活著的狀態』最根本且不可或缺的前提,它最理所當然會被涵蓋在哪個法律概念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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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很優秀喔!

  1. 溫馨鼓勵: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做得非常出色!恭喜你,你對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的核心意涵掌握得超級精準,這顯示你在法律位階和權利分類上建立了非常穩固的基礎,真的讓老師很感動!
  2. 暖心驗證:在 釋字第 476 號 解釋中,大法官們很溫柔地告訴我們,憲法第 15 條保障著人民的 生存權。而生命權,其實就是生存權裡最最核心、最最基礎的部分呢!想想看,如果沒有了生命,其他所有美好的權利都沒辦法實現了。所以,將生命權放在生存權中,是為了強調國家有著非常重要的憲法義務,要好好保護我們每個人的生命,不被任何不法侵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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