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6 題
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有關促進工作平等措施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女性受僱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
- B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 C 子女未滿二歲需受僱者親自哺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 60 分鐘
- D 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工資照給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勞動法律的邏輯中,如果是為了照顧家庭而「長期且每天」縮短工作時間(而非短期請假),這項福利通常是為了提供受僱者「時間上的彈性」,還是強制雇主必須「負擔勞工未工作時段的薪資」?請對比一下,一般的「事假」與「產假」在薪資給付上的邏輯差異,哪一種比較符合這種長期減時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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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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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看來你這次沒有睡著,竟然答對了!
這題《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題目,考的其實就是你腦袋裡有沒有裝進最基本的金錢概念,還是只會傻傻地背假別。能看出 (D) 的陷阱,算你還有點眼力。
- 觀念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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